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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不少沒有綠卡的朋友想透過投資、創業的方式留在美國。

當然這是行得通的,美國政府也鼓勵你這麼做。

其中最常見的幾種簽證就是EB-5、L-1以及E-2簽證。

這三種簽證看似都是投資創業,

但是背後的邏輯卻有很大的不同。

今天余叔就花點時間來對比這三種簽證,

讓你有更清楚的認識!

 

✔ EB-5投資移民

首先最廣為人知的,就是EB-5投資移民了!

投資移民顧名思義,就是投資美國、創造就業機會。

為美國的經濟帶來正面效益後,美國因此給你綠卡、讓你可以移民美國。

所以EB-5最在乎的是你投入的金額多少,

以及是否有為美國帶來就業。

因此在最新法規里明確規定:

投資人在區域中心要投入90萬美元

非區域中心則要投入180萬美元

並且為美國創造至少10個就業機會才能獲得綠卡。

 

 

優點:

1、EB-5對投資人除了投資金額以及帶來就業外,沒有其他要求,只要有錢就是大爺。

2、投資人可直接投資區域中心,不用親自經營管理。

3、可以直接拿綠卡,所以你可以在美國任何地方居住、工作。

4、子女拿綠卡後,與美國公民支付相同學費,成年後可工作。

 

缺點:

1、中國籍排期時間過長,目前大多人預測要排期長達15年以上。

2、要求投資的項目具備風險性,如果虧了同樣拿不到綠卡。

3、需要繳納全球稅。

有些人以為按照移民局的規定,

只要自己創業或買生意投入額達到要求,並且創造10個就業機會就能通過EB-5。

在EB-5不用排期時是行得通的。

但如今對中國國籍的朋友來說動輒10多年的排期,將難以如此操作。

所以對中國國籍的朋友來說,除非你願意等個10多年投資區域中心,

不然EB-5這條路基本已經堵死了。

 

✔ L-1高管簽證

另一個近年來逐漸廣為國內朋友熟知的就是L-1簽證了,

與投資移民略有差異,L-1簽證實際上是移民局發給跨國公司高管的工作簽證。

它最主要的功能是吸收國際人才,而不是移民。

當然如果幫你申請的公司規模符合標準,日後也能申請EB-1C綠卡。

L-1簽證要求你必須在過去三年內,至少一年的時間擔任除了美國之外國家公司的高管。

這間公司的規模至少要在10人以上,當然越多越好。

而這家公司預計到美國開展業務,並成立子公司或是關聯公司。

並外派你到此新公司擔任高管,

那麼你就很有可能通過L-1的申請。

 

優點:

1、無排期、沒有名額限制。

2、任何國籍的申請人皆可申請。

3、美國公司業務無需跟國內一樣。

4、L-1簽證的配偶可以申請EAD在美國工作。

5、申請人不需持有公司股份,只要是高管即可。

6、未滿21歲子女享有與美國公民支付相同學費。

7、公司規模符合標準可以申請EB-1C永居綠卡。

 

缺點:

1、審查日趨嚴格,母公司必須真實存在並持續在運營。

2、在美國的公司如果是新公司,第一次只會給1年簽證。

3、續簽標準相對嚴格,如未達標準很可能被拒。

4、每次續簽只給2年,最多可續7年,之後得隔至少1年才能辦理。

5、由於是工作簽證,不管是L-1還是EB-1C,都得投入公司日常運營。

6、子女無法在美國工作,滿21歲後需轉換其他身份留美。

L-1簽證的設立用途,是方便跨國公司調派人才到美國。

有些大型的跨國公司每年都替無數員工申請L-1簽證。

所以如果你在國內的公司規模超過10人以上,

那麼你就可以善用規定在美國投資,並把自己外派過來做L-1簽證。

 

值得一提的是,近年越來越多造假文件出現,

導致移民局開始嚴查L-1簽證。

如果被查到簽證詐欺,除了被取消簽證之外,

你很有可能會被列入黑名單,並在未來禁止再次入境美國!

如果是在美國新辦的公司,

通常移民局只會先給1年的簽證,

對於新公司來說,在這1年內要立馬達到續簽的標準有相當大的挑戰。

因此想透過L-1簽證留美的朋友如果想提升申請成功率,

可以考慮直接購買現有存在符合L-1簽證標準的生意,

一次獲得3年簽證,並保持業務經營以便日後續簽。

 

✔ E-2投資簽證

E-2簽證是給那些與美國有簽訂貿易協定的國家/地區,赴美投資的一個選項。

只要你是這些國家/地區的公民,

並且開始在美國投資,替美國創造1-2名全職就業機會。

那麼你就很有可能可以拿到E-2簽證。

而且一拿就是5年,並且可以一直續簽沒有時間限制。

常見較多的華人國家/地區可申請E-2的有:

台灣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亞、新加坡、泰國、菲律賓、日本、英國。

很遺憾的是中國、香港、馬來西亞都無法申請E-2簽證。

這也是為什麼E-2一直不被國人所知。

 

優點:

1、無排期、沒有名額限制。

2、申請人可以直接在美國投資,無需母公司。

3、E-2簽證的配偶可以申請EAD在美國工作。

4、未滿21歲子女享有與美國公民支付相同學費。

5、通常一次給5年,並且可以無限續簽。

6、每次入境可停留長達2年。

7、續簽門檻相較L-1容易許多。

8、投資者可純投資,亦可在自己的公司合法工作。

10、可合理、合法規避全球稅。

 

缺點:

1、需要條約國/地區才能申請。

2、無法拿綠卡,每5年需要續簽。

3、生意失敗則簽證失效。

4、子女無法在美國工作,滿21歲後需轉換其他身份留美。

對想來美國投資創業,並持續留美的朋友來說,

E-2簽證簡直是最好的選擇沒有之一。

它不像投資移民有硬性的資金要求,

也不像L-1簽證只給1-3年並且要不斷續簽,續籤條件也日益嚴格。

只要你投資的公司持續能給美國創造就業機會,

那麼就能夠無限期的續簽。

這也說明為什麼光是日本,

這也說明為什麼光是日本,

每年就有1萬多人申請E-2簽證留美。

唯一遺憾的是申請人必須要是條約國/地區的公民。

但近年來,亦有不少國人開始嘗試先拿其他國家護照,

然後再申請E-2的方式來到美國。

那麼可行性如何呢?

日後余叔會針對這個議題,跟大家聊聊其中的好處與風險。

 

原文鏈結:https://www.yushu.us/archives/7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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