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不少沒有綠卡的朋友想透過投資、創業的方式留在美國。
當然這是行得通的,美國政府也鼓勵你這麼做。
其中最常見的幾種簽證就是EB-5、L-1以及E-2簽證。
這三種簽證看似都是投資創業,
但是背後的邏輯卻有很大的不同。
今天余叔就花點時間來對比這三種簽證,
讓你有更清楚的認識!
EB-5投資移民
首先最廣為人知的,就是EB-5投資移民了!
投資移民顧名思義,就是投資美國、創造就業機會。
為美國的經濟帶來正面效益後,美國因此給你綠卡、讓你可以移民美國。
所以EB-5最在乎的是你投入的金額多少,
以及是否有為美國帶來就業。
因此在最新法規里明確規定:
投資人在區域中心要投入90萬美元,
非區域中心則要投入180萬美元,
並且為美國創造至少10個就業機會才能獲得綠卡。
優點:
1、EB-5對投資人除了投資金額以及帶來就業外,沒有其他要求,只要有錢就是大爺。
2、投資人可直接投資區域中心,不用親自經營管理。
3、可以直接拿綠卡,所以你可以在美國任何地方居住、工作。
4、子女拿綠卡後,與美國公民支付相同學費,成年後可工作。
缺點:
1、中國籍排期時間過長,目前大多人預測要排期長達15年以上。
2、要求投資的項目具備風險性,如果虧了同樣拿不到綠卡。
3、需要繳納全球稅。
有些人以為按照移民局的規定,
只要自己創業或買生意投入額達到要求,並且創造10個就業機會就能通過EB-5。
在EB-5不用排期時是行得通的。
但如今對中國國籍的朋友來說動輒10多年的排期,將難以如此操作。
所以對中國國籍的朋友來說,除非你願意等個10多年投資區域中心,
不然EB-5這條路基本已經堵死了。
L-1高管簽證
另一個近年來逐漸廣為國內朋友熟知的就是L-1簽證了,
與投資移民略有差異,L-1簽證實際上是移民局發給跨國公司高管的工作簽證。
它最主要的功能是吸收國際人才,而不是移民。
當然如果幫你申請的公司規模符合標準,日後也能申請EB-1C綠卡。
L-1簽證要求你必須在過去三年內,至少一年的時間擔任除了美國之外國家公司的高管。
這間公司的規模至少要在10人以上,當然越多越好。
而這家公司預計到美國開展業務,並成立子公司或是關聯公司。
並外派你到此新公司擔任高管,
那麼你就很有可能通過L-1的申請。
優點:
1、無排期、沒有名額限制。
2、任何國籍的申請人皆可申請。
3、美國公司業務無需跟國內一樣。
4、L-1簽證的配偶可以申請EAD在美國工作。
5、申請人不需持有公司股份,只要是高管即可。
6、未滿21歲子女享有與美國公民支付相同學費。
7、公司規模符合標準可以申請EB-1C永居綠卡。
缺點:
1、審查日趨嚴格,母公司必須真實存在並持續在運營。
2、在美國的公司如果是新公司,第一次只會給1年簽證。
3、續簽標準相對嚴格,如未達標準很可能被拒。
4、每次續簽只給2年,最多可續7年,之後得隔至少1年才能辦理。
5、由於是工作簽證,不管是L-1還是EB-1C,都得投入公司日常運營。
6、子女無法在美國工作,滿21歲後需轉換其他身份留美。
L-1簽證的設立用途,是方便跨國公司調派人才到美國。
有些大型的跨國公司每年都替無數員工申請L-1簽證。
所以如果你在國內的公司規模超過10人以上,
那麼你就可以善用規定在美國投資,並把自己外派過來做L-1簽證。
值得一提的是,近年越來越多造假文件出現,
導致移民局開始嚴查L-1簽證。
如果被查到簽證詐欺,除了被取消簽證之外,
你很有可能會被列入黑名單,並在未來禁止再次入境美國!
如果是在美國新辦的公司,
通常移民局只會先給1年的簽證,
對於新公司來說,在這1年內要立馬達到續簽的標準有相當大的挑戰。
因此想透過L-1簽證留美的朋友如果想提升申請成功率,
可以考慮直接購買現有存在符合L-1簽證標準的生意,
一次獲得3年簽證,並保持業務經營以便日後續簽。
E-2投資簽證
E-2簽證是給那些與美國有簽訂貿易協定的國家/地區,赴美投資的一個選項。
只要你是這些國家/地區的公民,
並且開始在美國投資,替美國創造1-2名全職就業機會。
那麼你就很有可能可以拿到E-2簽證。
而且一拿就是5年,並且可以一直續簽沒有時間限制。
常見較多的華人國家/地區可申請E-2的有:
台灣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亞、新加坡、泰國、菲律賓、日本、英國。
很遺憾的是中國、香港、馬來西亞都無法申請E-2簽證。
這也是為什麼E-2一直不被國人所知。
優點:
1、無排期、沒有名額限制。
2、申請人可以直接在美國投資,無需母公司。
3、E-2簽證的配偶可以申請EAD在美國工作。
4、未滿21歲子女享有與美國公民支付相同學費。
5、通常一次給5年,並且可以無限續簽。
6、每次入境可停留長達2年。
7、續簽門檻相較L-1容易許多。
8、投資者可純投資,亦可在自己的公司合法工作。
10、可合理、合法規避全球稅。
缺點:
1、需要條約國/地區才能申請。
2、無法拿綠卡,每5年需要續簽。
3、生意失敗則簽證失效。
4、子女無法在美國工作,滿21歲後需轉換其他身份留美。
對想來美國投資創業,並持續留美的朋友來說,
E-2簽證簡直是最好的選擇沒有之一。
它不像投資移民有硬性的資金要求,
也不像L-1簽證只給1-3年並且要不斷續簽,續籤條件也日益嚴格。
只要你投資的公司持續能給美國創造就業機會,
那麼就能夠無限期的續簽。
這也說明為什麼光是日本,
這也說明為什麼光是日本,
每年就有1萬多人申請E-2簽證留美。
唯一遺憾的是申請人必須要是條約國/地區的公民。
但近年來,亦有不少國人開始嘗試先拿其他國家護照,
然後再申請E-2的方式來到美國。
那麼可行性如何呢?
日後余叔會針對這個議題,跟大家聊聊其中的好處與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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